[52pk 7月7日新闻]

问题1。网络游戏中有哪些内容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后期游戏侵犯前期游戏版权是最常见的网络游戏版权纠纷类型。为了维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提倡什么,即网络游戏中哪些内容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哪些不属于版权保护的范畴。

【游戏产业】抄袭侵权不断 维护游戏著作权为何这么难?52pk新闻中心

网络游戏本质上是一个计算机软件程序。如果后期网游破解并复制了之前游戏的软件程序,显然涉嫌侵犯了之前游戏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游戏拥有者会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方式来主张他人的游戏侵权。一方面,对于魔兽世界等通过火线英雄联盟从国外引进的游戏,国内代理商一般无法获得游戏的源程序;另一方面,网络游戏的权利人可能认为网络游戏的源代码是商业秘密,不愿意主动提供。

【游戏产业】抄袭侵权不断 维护游戏著作权为何这么难?52pk新闻中心

一些故事情节鲜明的网络游戏可能是文字、音乐、艺术等作品的集合,在某些案件中,原告不仅主张游戏中的人物、道具、设备、场景、对话等个别元素享有著作权,还主张包含这些元素的游戏界面是艺术作品,包含这些元素的视听和动画特效是电影般的作品,甚至主张体现游戏规则和玩法的卡牌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笔者认为,由于现行著作权法没有将网络游戏设定为一类作品,除了网络游戏整体上是计算机软件外,无法主张网络游戏享有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相反,不同类型的元素应该根据版权法进行分解,以主张不同的作品。

【游戏产业】抄袭侵权不断 维护游戏著作权为何这么难?52pk新闻中心

判断权利人主张的作品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是另一个难点。一些很简单的游戏界面,游戏规则,算法等。为实现必要功能而设立的,往往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不属于著作权法可以保护的对象。多元组合的情况下,也可以同时主张不同作品的著作权,例如包含特定游戏人物形象的特定画面,权利人可以同时主张人物形象和特定画面为艺术作品。目前网络游戏中的视听动画特效一般都只是游戏片段,无法体现出类似电影作品的完整故事情节的特点。但从网络游戏日益复杂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是否可以将部分网络游戏纳入类似电影的作品进行保护,还有待商榷。

【游戏产业】抄袭侵权不断 维护游戏著作权为何这么难?52pk新闻中心

标题:【游戏产业】抄袭侵权不断 维护游戏著作权为何这么难?52pk新闻中心

地址:http://www.gdgzch.com/new/14253.html